建邺区档案局馆组织学习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

2012-01-11


新年伊始,南京市建邺区档案局(馆)为进一步梳理全年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档案局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一是国家档案局9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首次将本行政区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涉及民生的档案列入综合档案馆的收集范围;对国有企业发生破产转制,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等档案的流向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电子档案收集也提出明确要求,是继国家档案局8号令之后又一以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一个符合实际、兼顾各方、内涵丰富、创新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文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9号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学习贯彻省、市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做好相关计划安排,即:做好《规定》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切实把这项关系到立档单位文件材料的流向和档案的处置、关系到档案馆馆藏资源建设和各项功能的发挥的行政规章宣传到位;深入开展调研,做好与立档单位的相关沟通工作,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完善符合本馆实际的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调整接收名册,丰富馆藏资源,改善馆藏档案结构,更好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确保将属于本馆收集范围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收集进馆;科学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指导依法开展档案收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涉及民生档案的部门各门类档案的收集范围和指导工作,确保各类档案资源建设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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